需要自行车停车建筑首次纳入欧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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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

今天修改后的《建筑能效指令最后立法障碍被采用委员会[1]。其他的国度,它促进电动车产业通过建立一个框架为电动汽车停车位。它还包括自行车停车的规定,尽管这些自然的不具约束力。

在独奏28说:当应用需求情况的基础设施提供了在欧盟指令2010/31 /修正案在这个指令,成员国应考虑整体和统一的城市规划的必要性以及促进替代,安全和可持续交通模式及其支持的基础设施,例如通过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设施和人们的车辆减少流动性。

第八条继续:成员国应当考虑的必要性连贯的政策建筑,柔软的绿色出行和城市规划

这是特别相关成员国没有规定在国家层面上对自行车停车场。这些成员国是:芬兰、希腊、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挪威、波兰、斯洛伐克、西班牙和英国。所有其他成员国至少有一个国家法律或问题地方和地区政府的指导方针。

该指令将会在欧盟官方杂志出版,并将二十天后生效。换位时期到国家法律的立法是20个月。

为了消除不确定性本法的解释,欧盟委员会将为成员国提供指导。为了影响本指南指出,目前ECF阐述小巷的停车规定为自行车和汽车在欧洲大约30个国家。

来源:[1]http://data.consilium.europa.eu/doc/document/pe - 4 - 2018 init/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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