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教训:波兰道路法的案例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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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波兰提出了有利于自行车的道路立法变更。结果表明,这种变化如何在“季节较小的国家”中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还揭露了维也纳公约在道路交通方面的某些弱点。

在波兰,直到2011年,国家立法要求人们在分离的周期轨道上循环,尽管遵守这一义务意味着失去通行权在交界处。当时的“循环轨道”和“自行车道”之间也没有区别,导致部长监管提出了双向周期车道,有时会实施。

骑自行车的人必须尽可能靠近kerbside(对所有车辆应用的一般规则过度解释),使它们的可见度降低,并使汽车更有可能在车道内超越它们或扫过它们时,在路口右转。因此,骑自行车的人和其他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有义务停下来允许其他车辆超越它们。

此外,骑自行车在农村地区通常更为普遍,并且通常与社会地位较低有关。但是,在2000年代的头十年开始发生了一些小变化,这是由GDANSK骑自行车基础设施和促销项目(全球环境设施2002-06的一部分),这极大地推动了骑自行车的促销和使用。1

关键变化发生在2011年,当维也纳道路交通大会(联合国设计的一项国际条约,旨在在国际上标准化交通规则)和《维也纳关于道路标志和信号的公约》(标准化道路交通的标志系统)有效地用作结束对波兰道路上自行车的歧视的法律工具。

道路代码的力量改变

波兰公路法规的更改是由八年竞选的结果MiastaDlaRowowów((自行车网络的城市)和三年的努力所有聚会骑自行车小组由议会议员埃瓦·沃拉克(Ewa Wolak)领导的波兰议会,该议会于2011年成功结束。

作为宣布在2011年的MiastaDlaRoworów网站上,“波兰的高速公路法规现在将符合《国际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而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人直接骑着自行车道,自行车道,道路,道路或公交车道将优先考虑汽车向右转(或左)。骑自行车的人在进入自行车交叉路口时不再需要屈服于交通,除非另有道路迹象表明。”

实际上,新的高速公路代码允许骑自行车的人并排骑行(除非阻碍其他交通),超过右边缓慢移动的汽车,将儿童带入自行车拖车,并在路口和回旋处的车道中间骑车。周期车道被引入法律,并定义为始终是一种方式,同时还引入了调节周期轨道的规则和骑自行车者的高级停止线,从而消除了先前的歧义和混乱。最后,如上所述,所有交通变化方向都必须屈服于骑自行车道,自行车道或道路其他任何部分的骑自行车的人(请参见下图)。

Marcin Hyla提供的图片。

现在,新法律也将Pedelecs和三轮车视为自行车。在法律更改之前,自行车必须只有两个轮子,而Pedelecs被认为是摩托车。2

在波兰情况下要注意的是时机问题:这些法律的变化是在自行车交通量的主要增长之前,至少在主要城市,最重要的是,在波兰建造大多数自行车基础设施之前。这是尤其重要的,因为至关重要的是,基础设施是建立在有利于骑自行车的良好法律框架之上的。3

也可以在意大利,引入了新法规,以有效地将更多的道路空间献给共骑行者,期间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这表明法规必须改进您开始设计工程解决方案!

2011年之后发生了什么?

在2011年之后,自行车升至可见度,在高级城市中平均占所有流量的平均份额。例如,波兹南达到了8.4%骑自行车份额2019年;在克拉科夫时,城市柜台增加了+43.29%从2017年到2020年。随着道路上的骑自行车的人数从2007年的516人(每百万居民13.58)减少到2020年的250(每百万),道路安全的改善,死亡人数不断下降,死亡人数稳步下降和严重受伤。现在毫无疑问,自行车更加明显,并且在波兰道路上更加出现。

将波兰立法符合两项维也纳公约的后续工作也确定了每个公约的弱点。

交通灯向波兰的骑自行车者发出。Marcin Hyla提供的图片。

特别是,一些较新类型的回旋处 - 例如涡轮回旋处- 有问题与公约的规定一致。这部分是由于当地的不同习惯和交通中的骑自行车者的数量。

What’s more, 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Signs and Signals implies that the traffic lights for cyclists should have a black silhouette of a bicycle on coloured background (instead of a coloured silhouette of a bicycle on black background, as is practiced in most countries that have dedicated traffic signals for cyclists). Poland implemented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vention literally, resulting in the traffic lights addressed to cyclists being indistinguishable from the lights addressed to general traffic, leading to dangerous confusion at some junctions.

在大多数国家 /地区实行的骑自行车者的交通信号灯。Marcin Hyla提供的图片。

一些经验教训

许多其他国家仍然必须经历与波兰相同的过程,并通过引入不同类型的骑自行车基础设施的定义来使自己的公路代码适应维也纳公约。从波兰人的道路法变更经验中可以学到什么?

  1. “骑自行车的国家”可能是一个很好的研究领域,可以理解高级自行车国家可能忽略的问题。
  2. 道路法的变化可能是提高骑自行车的有效解决方案,但是在建立骑自行车基础设施之前,必须进行良好的法律框架的设计。如果人们不使用自行车基础设施而感到安全或失去权利,则投资会适得其反,阻止骑自行车。
  3. 考虑到应用公约规定的新形式的基础设施和实践经验,需要更新维也纳公约。

1.本文中的大部分信息来自Marcin Hyla(MiastaDlaRowerów)的“波兰:骑自行车法律和骑自行车安全”,来自“ Pep Vienna 2021”中的网络研讨会,第5高 - 第5高的事件。运输,健康和环境泛欧计划的级别部长级会议。2.马辛·海拉(Marcin Hyla)的注意:自2011年以来,在波兰,自行车按宽度定义。任何超过0.9米的人驱动车辆都是“自行车手推车”(或Rikshaw)。这是为了确保与骑自行车基础设施的法律宽度的向后兼容。尽管如此,所有自行车法都适用于人力车。关键是要在狭窄的周期基础设施上妨碍交通。在本地,交通标志可用于允许Rikshaw使用周期轨道 - 但尚未实施改革的这一部分。3.要了解有关国家立法对促进自行车基础设施的重要性的更多信息,请参见ECF文章://m.28gouwan.com/news-and-events/news/national-legislation-cornerstone-boosting-cycling-infrasture

Marcin Hyla提供的封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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