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将节能建筑的范围扩大到主动移动,但没有具体规定

2017年10月11日

今天,欧洲议会就将建筑物内的电动交通基础设施的新要求扩展到(电子)自行车方面发出了混合信号。

从积极的一面来看,议会在本次修订的《建筑物能源性能指令》的序言中承认,应满足电动汽车的要求“构成成员国整体战略城市规划的一部分,以促进替代、安全和可持续的交通方式,并通过为电动自行车和行动不便的人提供专用停车基础设施等方式,对电气基础设施采用连贯的方法。”

在与法律相关的部分,欧洲议会议员表示,电动流动性要求需要补充一个“需要为软性和绿色交通、多模式和城市规划制定连贯的政策。”

然而,欧洲议会避免将这些要求变得更具体通过投票否决一项修正案这就要求会员国确保在所有新的建筑物和正在进行重大翻修的所有建筑物中,必须根据建筑物内的使用者人数,提供一个供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空间。

“欧洲议会联盟欢迎议会普遍认识到,节能建筑需要齐头并进地支持积极的流动性,但对欧洲议会联盟没有赋予成员国在建筑中为(电动)自行车提供足够停车位的任务表示强烈遗憾。”

的分析欧盟自行车战略。2030年实现绿色增长和有效流动的建议到2030年,在欧洲道路上流通的6200万辆电动助力自行车显示出市场潜力,强调在所有电动汽车政策中为电子循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必要性。

现在,议会、理事会(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将在三部曲中进一步讨论该指令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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